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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观察 | 塑料公约续会,重复使用及EPR应用痛点有望破解?
全球塑料公约谈判第五次会议已于12月初在韩国釜山落下帷幕。
持续一周的谈判,来自全球各地3300多名代表终究未能在塑料污染(包括海洋环境中塑料污染)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文书上达成一致,各方在是否减产、危险化学品管控、资金支持、技术转让等关键议题上难以达成共识。大会最终决定将以”INC-5主席草案文书”为起点,在2025年择期召开续会(INC5.2)。

全球塑料公约谈判第五次会议(INC-5)于11月25日-12月1日在韩国釜山举行。(图源:CNN)
“雅式橡塑网”注意到,在INC-5主席草案文书中,“条款5产品设计”及“条款8废塑料管理”,分别对重复使用和EPR机制进行阐述,且阐述内容没有添加中括号、小括号,这意味着参与谈判的各方代表对此已达成较高共识。
“条款5产品设计”指出通过制定重复使用和回收目标,改善塑料产品设计,助力可持续塑料生产和消费。
“条款8废塑料管理”鼓励各方采取措施建立生产者延伸责任制;考虑相关利益方共同承担的责任,来实现塑料全生命周期的无害化管理。
与此同时,INC-5期间多场边会聚焦“重复使用”和“EPR机制”相关话题,这些讨论或许能为未来应对塑料污染提供新思路。
“重复使用”模式考验产业链协作
“重复使用”为什么重要?
研究报告指出全球产生的塑料垃圾中只有9%被回收利用,且塑料回收率因地点、塑料类型和用途而大不相同。而“重复使用和补充装”能够延长塑料产品的使用寿命,减少塑料产品进入废物流,既是减少塑料污染的重要措施,也是对“提高塑料回收”的有力补充。
哪些国家法规支持“重复使用”?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国家出台的有关循环经济法规,都将reuse and refill(重复使用和补充装)理念纳入其中。如奥地利要求到2025年饮料包装的重复使用率需达25%,法国要求在 2027年前,市场中10%的包装必须可以重复使用,中国也已在快递物流包装试点循环包装。
存在哪些应用痛点?
不过在实际应用中,“reuse and refill”非常考验重复使用体系——需要制造商、零售商、服务提供商和政策制定方之间协同合作。
如绿色和平组织在INC-5边会上分享的,目前菲律宾在9个城市2000多个零售店投放了自助灌装系统(Kuha sa Tingi计划),鼓励居民自带包装容器进行日化、食品的灌装。但这一重复使用和灌装体系需要大量的资本投资,物流系统需要本地化设计,整体成本依然比一次性小包装高。

菲律宾一位杂货店老板通过“Kuha sa Tingi”计划销售可 refill的家庭清洁用品。(图源:philstar)
即使挑战重重,依然有不少品牌商在试水前行。如跨国食品巨头雀巢在全球12个国家地区开展了20多个试点项目,遗憾的是,这些试点项目的回购率和退货率都低于预期。

雀巢的重复使用和补充装试点项目。(图源:雀巢)
雀巢表示一方面是“重复使用和补充装”的购物模式对消费者缺乏足够吸引力,另一方面则是炎热潮湿的地区对食品保质期和质量带来安全隐患,导致试点项目未能成功。
联合利华在其“重复使用和补充装”的试点项目中也发现,“补充装”的推广应用需要时间,需要品牌商与零售商的通力合作以及消费模式的转变。

联合利华在印度尼西亚试点“重复使用和补充装”项目。(图源:联合利华)
亟需企业抱团合作
据雅式橡塑网观察,“重复使用和补充装”不仅是一种消费模式的转变,更是商业模式的调整。在“重复使用系统”中,很少有公司能够单独扛起大旗,企业抱团合作非常重要。
我们也注意到,以雀巢为代表的200多家品牌公司组成的全球商业联盟(Global Business Coalition)共同倡导“重复使用和补充装”,并呼吁在全球塑料公约文书中:
对包装消费品的再利用和再填充系统制定产品分类
支持改造工业基础设施的投资
实施系统性卫生、安全和质量管理全球标准
设置“十年”的过渡期等。
不过目前在INC-5的主席草案文书中,尚未对“重复使用和补充装”做详细规定,未来的谈判中是否会深入拓展还有待期待。
EPR公平执行挑战重重
EPR为什么重要?
在本次INC-5边会上,生产者延伸责任制(EPR)也是多方重点关注的话题。EPR通常要求生产者向监管机构缴纳相关费用,参与EPR体系并履行其回收责任,是提高全球各地回收率和解决塑料整个生命周期(从设计到妥善处置)的有效机制。
EPR有哪些作用?
公开资料显示,EPR广泛应用于包装、汽车和电子电器等领域。但在包装领域,目前全球只有少数国家如德国、瑞士、瑞典、日本、韩国和加拿大、越南等强制执行了EPR 制度。美国各州也将于2025年起陆续强制执行包装EPR。
EPR制度在减少塑料污染和提高回收率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欧盟通过执行EPR制度,在过去的20年减少了50%的包装废弃物填埋。韩国也因为执行了EPR,材料回收率提升了70%。
EPR面临哪些挑战?
但是, “雅式橡塑网”在现场了解到,在当前全球化生产格局下,复杂的供应链体系,让EPR的有效执行充满挑战。比如对于跨国公司来说,品牌在A国,产品生产在B国,产品销售和消费后回收在C国。由于不同国家的EPR法规不尽相同,对需要跨国运营的企业来说容易面临合规不一致。
另外,EPR项目的融资机制差异很大,有些机制根据产品数量或类型征税,而有些机制则依靠生产商、零售商和消费者共同承担财务责任,对于未能得到充足资金支持的中小企业来说,可能难以承担相关费用。
有业内人士指出,尽管EPR涉及到收费,但它绝非简单的 “生产者买单” 。它需综合考虑产业生态及各类应用场景的独特需求,深度嵌入各国相关废弃物污染治理的相关政策,才能在节约资源、提升回收率方面发挥作用。
亟需公平公正执行
为此,“能否公正透明执行EPR”成为多方关注焦点。正如雀巢公司代表在边会上表示,希望相关机构每年能定期公布每公斤塑料包装的收集、回收和贸易的费用,保证EPR的收费透明公正。整个EPR的机制还需能规避“搭便车”的企业,否则对EPR进行大量投资的企业不公平。
作为解决国家间废物管理差异的有力机制,EPR可以确保跨国公司在其经营的所有市场中承担同等责任,同时为发展中国家的废弃物基础设施提供持续资金。目前EPR的资金支持问题还有待在INC-5.2续会讨论中进一步落实。
总结
作为参与INC-5会议报道的媒体代表,我们深刻体会到塑料污染问题的复杂性。它不仅仅是“禁塑”或“限塑”那么简单,而是需要综合考虑各国实情、技术发展、资金支持以及人文关怀等多个方面,同时还要确保整个过程的公平与公正。这些因素交织可能是导致本次谈判难以达成国际文书的原因之一。
随着2025年INC-5.2的谈判续会启动,一旦全球塑料公约如期达成。相信在有约束力的这份国际文书体系下,可重复使用及EPR将得到行业更多关注,为产业链带来更多技术创新与投资机会,赋能全球塑料循环经济发展。
关于INC-5
2022年3月,联合国环境大会第五届会议续会(UNEA-5.2)通过了一项历史性决议,旨在制定一项具有国际法律约束力的文书,解决包括海洋环境在内的塑料污染问题。
根据该决议,国际塑料公约文书将基于综合方法,解决塑料的整个生命周期问题,包括生产、设计和处置,并计划通过5轮谈判(INC会议)来达成国际塑料公约。
在本次釜山谈判(INC-5)之前,已分别在乌拉圭、法国、肯尼亚和加拿大进行了前四轮谈判。
由于INC-5会议未上各方在部分关键议题存在难以弥合的分歧,大会最后决定休会,将在明年择期召开续会(INC 5.2),继续推进文书谈判以便达成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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