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评论
(0)
-
-
-
-
【法规分析】欧盟允许化学回收计入PET瓶再生含量,中国企业迎来15个月关键窗口期
欧洲正在过一个热闹的夏天。气温高,再生塑料市场的热度也不低。
近期,欧盟委员会发布(EU)2026/1425号实施决议,核心变化就一句话:化学回收正式被纳入欧盟PET瓶强制再生含量的核算体系。
这次新规直接废止了2023年的旧规(EU)2023/2683。旧规只认机械回收——消费后PET的机械回收以及产品闭环中的回收。化学回收产出的热解油、再生单体,因为技术本身不被旧规承认,无法被追踪和认证为“再生塑料”,只能当普通燃料或石化原料低价卖掉。
新规的出现,等于给化学回收发了一张“准生证”。
Chemical Recycling Europe第一时间欢迎,零废弃欧洲大骂这是“漂绿合法化”,欧洲化学工业委员会(European Chemical Industry Council,简称CEFIC)则说别高兴太早,还有一个关键标准没出。
吵归吵,对做化学回收的企业来说,这是个值得研究的新规矩。
五个要点,读懂欧盟新规的“开门”逻辑
新规的核心规则可以用五个要点来概括。
质量平衡法——化学回收的产物跟原生料混在一起,新旧比例物理上分不清。旧规只认机械回收,因为机械回收的产物和投入是同一类物质,再生比例可以直接测定。化学回收则不行。新规的办法是记账:投多少算多少,账本跟着材料走,堵死重复计算。
燃料使用排除——化学回收会产生油和气。如果拿去烧了发电,这部分就不能算再生含量。那些靠“塑料制油”讲故事的项目,基本拿不到“学分”。
可追溯性——不许透支、不许转借。一个季度投100吨,额度就是100吨。不能先卖120吨的再生含量再说“下个月补”——余额任何时候不能为负。A工厂的额度不能转给B工厂。每笔账要有完整证据链,经不起查的不算数。
地域分阶段——2027年11月前,只有欧盟境内生产的再生料能计入目标;之后扩大到OECD国家;中国要等跟欧盟单独签协议。业内管这叫“15个月窗口期”。
只认“消费后”——必须是消费者用完扔掉的废塑料。工厂边角料、次品统统不算。起草说明里说得直白:工厂自己就有动力回收边角料(省钱),不需要政府去推。
五个要点串起来就是一句话:化学回收可以做了,但账要算清楚,经得起查。
需求真实,但钱没那么好赚
新规落地前,化学回收陷入一个尴尬处境:它的生产成本是原生塑料的两倍以上,产出的热解油、单体等中间产物因为没有官方认可的“再生身份”,只能当普通燃料或石化原料低价卖掉。这是典型的“有价无市”——技术有潜力,市场有需求,但中间缺了一道制度桥梁。
新规的质量平衡核算,就是这道桥梁。
那市场需求到底有多大?欧盟的PET瓶、包装、汽车三个法规叠加起来,对再生塑料的需求缺口非常可观:PET瓶到2030年再生比例要提到30%;PPWR要求2030年单次使用塑料饮料瓶含30%再生含量、2040年提到65%;欧盟《车辆设计循环性要求和报废车辆管理》法规(ELV)要求新车再生成分6年后达15%,10年内达25%……欧盟自己产不出这么多再生塑料——缺口是真实存在的。
但市场大不等于钱好赚。
贝恩公司(Bain & Company)的报告算过一笔账:化学回收要与原生塑料成本持平,可能需要20到30年,累计投入至少4000亿欧元。再加上最近一段时间,再生材料需求疲软、原生塑料价格走低、政策一直没有定论,三重压力下已经有化学回收企业撑不住关了门。
就算熬过了成本这一关,新规还设置了技术分工的红线:化学回收不是机械回收的替代品,而是“最后一道防线”——只处理机械回收处理不了的复杂废塑料。以产油、发电为主的热解项目基本被卡死。
新规还规定三个月一结算、额度不能转借、记录保存五年、年度第三方验证,这些核算要求对小厂来说负担极重。
中国企业的15个月窗口期
欧洲市场正在洗牌,但这场洗牌不会只局限在欧洲。欧盟每一项法规的修订,最终都会通过供应链传导到中国企业的订单上——从REACH到微塑料禁令,历史已经反复验证过这一点。
那么,当欧洲为化学回收“开了门”,中国化工企业的处境究竟如何?
先说机会。欧盟的再生塑料缺口摆在那里,而中国化工企业不是从零起步——已经有企业提前在欧洲市场布局了。
恒誉环保的热裂解设备已拿到欧盟CE、德国TÜV、ISCC EU/PLUS等认证,出口到德国、英国、丹麦等市场。万凯新材则与法国CARBIOS合作,在建全球首套年产5万吨的生物酶解聚PET装置。一个靠技术认证直接进入欧洲,一个借国际合作落地产能——两条路不同,但方向一致:都在抢欧盟政策窗口开启前的先机。
不过,机会面前有三道坎要跨。
第一道是地域。2027年11月前,只有欧盟境内生产的再生料才能计入目标。这意味着从新规生效(2026年7月)到2027年11月,整整15个月里,中国产的再生料对欧盟企业来说“不算数”。更关键的是,中国是非OECD国家——即使到了2027年11月之后,也需要跟欧盟单独签协议,证明环保标准同等,才有资格进入。这不是技术问题,是准入问题。
第二道是废物流终结标准。这个标准还没出,各国对“什么时候废弃物不再是废弃物”有不同解释。标准一旦出台,会比地域限制更直接影响跨境贸易——它决定你生产的东西在欧盟海关“算什么”。地域限制有明确倒计时,而这个标准连草案都还没有。
第三道容易被忽略:目前的核算框架只适用于PET饮料瓶,但欧盟委员会已明确表示有意将它推广到整个回收立法体系。现在不研究,以后会更被动。
那中国企业能做什么?三件事现在就可以做。一是拿认证,ISCC PLUS是目前最可行的路径。二是考虑海外产能,在OECD国家布局回收设施,是绕开地域限制最直接的办法。三是盯着废物流终结标准,一旦欧盟启动立法程序,第一时间跟进。
结尾
对欧洲来说,这是循环经济从理念走向制度的关键一步。对全球化工行业来说,这是化学回收从“边缘技术”走向“主流路径”的转折点。
对中国企业来说,谁先拿到入场券,谁就有可能在这场千亿级市场重构中站到前面。正如贝恩报告里那句话:“领导者不会是那些等待条件完美的人。他们是那些塑造条件的人。”
倒计时已经开始。
点赞
丨 {{details_info.likes_count}}
该内容需要登录方可查看,如需继续观看,请点击下方登录按钮 登录
相关阅读
化工及原材料
2026-09-16
化工及原材料
2026-09-11
化工及原材料
2026-09-10
化工及原材料
2026-09-09
化工及原材料
2026-09-08
化工及原材料
2026-09-07
您可能感兴趣

换一换
- 人脉
- 企业
{{[item.company_name,item.company_name_english][lang]}}
{{[item.job_name,item.name_english][lang]}}
{{[item.display_name,item.display_name_english][lang]}}
热门标签

订阅标签,看你想看
报名活动,拓展人脉
解锁私信,参与互动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