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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了,海南省年内正式全面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10日发布《海南经济特区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从2020年12月1日起,禁止生产、运输、销售、储存、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餐具等塑料制品。

规定共三十条,包括禁塑名录、替代品全流程追溯制度、地方标准等一系列制度,对禁塑工作的责任分工、禁止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范围、替代产品供给、流通环节监管措施、违法行为的处罚以及法律适用范围做出了明确要求。同时还对替代品产业优惠政策、公众宣传教育、废弃塑料制品回收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
根据此前印发的《海南省全面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实施方案》,海南在2020年12月1日起将全面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餐具。到2025年底前,海南将全面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列入海南禁塑名录中的所有塑料制品。
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成为首批纳入禁止范围
根据《规定》,第一批拟纳入禁止范围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主要为:含有非生物降解高分子材料的一次性袋类,包括购物袋、日用塑料袋、纸塑复合袋和垃圾袋;含有非生物降解高分子材料的一次性餐饮具类,包括盒(含盖)、碗(含盖)、碟、盘、饮料杯(含盖)。
《规定》还明确了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纸制品、布制品等产品以及可以重复使用的产品可以作为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替代品,目前上述类别的替代品生产技术比较成熟,可以满足公众日常生活需求。
即将发布《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通用技术要求》
为方便公众在日常使用过程中辨别,海南省将发布《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通用技术要求》,对在海南销售的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做出规范,要求在商品包装上标注电子监管码(二维码)和产品成分的三角标。
多举措施保障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市场供应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前期调研,海南省第一批拟禁止的产品需求量约为6万吨,主要由省内外生产企业供应,将采取以下措施保障市场供应:
一是引导省内企业转型升级。据了解,省内现有生产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部分企业已经开展相关转型准备工作,预计产能最高可达到4万吨,主要产品是一次性袋类,包括购物袋、垃圾袋、连卷袋等。
二是吸引省外企业投资设厂。中国是唯一能够生产全种类全生物降解塑料树脂原料的国家,树脂原料产能可达到30万吨/年,从事全生物降解塑料改性和制品生产企业近百家,众多省外企业对海南禁塑给予了很大关注,政府将会持续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欢迎国内外企业到海南来投资设厂。
三是丰富替代品种类范围。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纸制品和布制品等是目前主要的替代品种类,但是随着科技进步,新型产品将层出不穷,只要符合可循环、易回收和生物降解要求的产品均可以作为潜在替代品种类。
四是推动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规定》实施的主要目的是要减少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使用,减少塑料废弃物对环境的污染,积极倡导全社会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从源头上减少对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依赖和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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